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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新知識:《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簡介 | ||
發布者:admin 發布時間:2019-3-14 10:58:47 點擊:3638 | ||
國家標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GB50210-2018),已經國家住建部批準,自2018年9月1日實施,原《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2001)同時廢止。 該標準主要技術內容有: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抹灰工程;5.外墻防水工程;6.門窗工程;7.吊頂工程;8.輕質隔墻工程;9.飾面板工程;10.飾面磚工程;11.幕墻工程;12.涂飾工程;13.裱糊與軟包工程;14.細部工程;15.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該標準修訂的主要內容有:新增了外墻防水工程一章;新增了保溫層薄抹灰工程一節;將原飾面板(磚)工程一章分成飾面板工程、飾面磚工程兩章;將吊頂工程分成整體面層吊頂工程、板塊面層吊頂工程和格柵吊頂工程;涂飾工程和裱糊與軟包工程新增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刪除了木門窗制作和散熱器罩制作與安裝相關條文;幕墻工程列出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其驗收內容、檢驗方法、檢查數量由各幕墻技術標準規定。 建筑裝飾裝修是指為保護建筑物的主體結構、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裝飾裝修材料或飾物,對建筑物的內外表面及空間進行的各種處理過程。該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 既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涉及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時,必須在施工前委托原結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或由檢測鑒定單位對建筑結構的安全性進行鑒定。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進場后需要進行復驗的材料種類及項目應符合該標準各章的規定,同一廠家生產的同一品種、同一類型的進場材料應至少抽取一組樣品進行復驗,當合同另有更高要求時應按合同執行。
2019.3.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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